6月30日,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关于开通微信方式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长春市主城区范围内(不包括榆树、德惠、农安、九台、双阳地区)开通微信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功能,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交费”的服务模式。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动产登记审核登簿后申请人可关注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通过微信方式随时随地缴纳不动产登记费。
二、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仍可现场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申请人可自行选择不动产登记费交费方式;
三、申请人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后,将自动生成不动产登记费的电子票据,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再打印纸质票据。不动产登记费的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效力,需要纸质票据的,交款人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也可通过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景阳服务大厅、大经路服务大厅设置的非税票据打印机自助打印电子票据。
四、微信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的具体操作流程可通过关注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查看,或登录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栏目中查看。
五、微信缴费方式仅限于缴纳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契税等仍按原缴纳方式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