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拉动住房消费,经市政府同意,开展2025年长春市夏季商品房促销月活动。现将有关购房补贴申领细则公布如下。
一、购房贷款贴息政策
自2025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购买参与活动企业项目新建商品住房(不含未登记确权项目,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及外县、市)的个人,采取公积金、商业贷款形式购买的,按照初始贷款金额1%发放贷款贴息,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贴息期为3年,按月等额发放。
符合条件的贷款购房个人,应当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时间可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24时,无需申请即可享受贷款贴息政策,未完成抵押登记的不能享受贴息政策。
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抵押业务时录入主借款人还款银行卡账号信息。购房人为引进人才和新增符合安居政策留省就业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的,需同时将引进人才文件、毕业证(或者学信网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存档。
房管部门按月校验购房人贷款抵押登记信息,校验通过的,在财政资金到位后将贴息资金按月发放至主借款人还款银行卡。
二、一次性付款购房消费券政策
自2025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参与活动企业项目新建商品住房(不含未登记确权项目、工抵房,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及外县、市)的个人,一次性发放1.5万元/套购房消费券。
详细申领流程请查阅官方网站或电话咨询。
购房贷款贴息咨询电话:
长春市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长春市西环城路5555号)咨询电话0431-81810564。
长春市房屋交易大经路服务中心(长春市大经路1130号)咨询电话0431-88730797。
一次性付款购房消费券咨询电话:
长春市房地产市场监测服务中心(长春市西环城路5555号)咨询电话0431-8181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