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长春市规自局发布一则长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净月区柳宇单元[JY-GD3-KD3]、新立城1单元[JY-XLC-KD1]、新立城2单元[JY-XLC-KD2]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公告时限: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26日
公告内容:
一、申请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调整内容:
一是将柳宇单元[JY-GD3-KD3]和新立城1单元[JY-XLC-KD1]临河街以东、生态西街以西、天泽大路以南、规划公园绿地以北的商业用地(面积6.7536公顷)、商务用地(面积7.4083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0.4944公顷)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初中) (地块编号1-1,面积4.3912公顷)、中小学用地(高中) (地
块编号1-2,面积4.6807公顷)、二类居住用地(地块编号1-3,面积5.5844公顷);调整后中小学用地相关技术指标确定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50米,绿地率>30%;二类居住用地的相关技术指标确定为:容积率>1.1且<1.4,建筑密度<28%,建筑高度<27米,绿地率>30%。
二是将新立城2单元[JY-XLC-KD2]临河街与丙二十五路交汇东南角的商业用地(地块编号2,面积0.4944公顷)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